近日,北京居民吕亮(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咨询,自己在婚前单独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在此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归谁所有?


解答:


对于吕亮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表示,在司法实务中,确实有男方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女方姓名的情况。一般来说,该房屋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男方明确表示该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比如经过公证,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赠与等,房屋基本就算作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经过特别约定,对于婚前男方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屋的归属问题,法律上的解释是复杂的。一旦出现纠纷,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王佳红如是说。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