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户端消息,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温庆运执行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连续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023年4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温庆运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温庆运,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律师所提意见,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温庆运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温庆运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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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报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