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4月22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明确参加2024年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已参加2024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在招生录取办法方面,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


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 “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在5月12日-16日期间,考生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 “报名表”和“体检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5月20日起,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编辑 王硕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