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全方位制度设计,其中规定,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推动重大改革事项和管理创新举措优先在城市副中心实施,培育创新生态。 校对 赵琳
直播
-
直播丨第十三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2026-04-22 10:30
-
预 告 第21届文津图书发布暨国家图书馆4·23世界读书日特别活动2026-04-23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