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31日,北京平谷法院召开离婚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披露近三年审判数据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丈夫在婚姻期间与孙某建立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向其转账赠与财产。妻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返还相关款项。法院经审理认定,丈夫的赠与行为因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公序良俗而无效,孙某构成不当得利,判令其返还全部款项。
张某(女)与王某(男)系夫妻关系。2024年4月,王某与孙某建立婚外情关系,并于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间,除为孙某消费支付外,还向孙某转账共计8000余元。张某知晓后,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返还上述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向孙某赠与财产,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孙某取得上述财产无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遂判决孙某向张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
法院表示,在婚姻家庭中,应恪守夫妻忠实义务,树立正确婚恋观。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并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外情赠与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此类情形时,配偶可通过诉讼追回财产,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