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受处罚平台包括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

经查,上述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新华时评

平台不能只赚钱不“守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7家头部平台开出35.97亿元巨额罚单,这是自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以来面向平台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释放出加强线上食品安全监管的鲜明信号: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线上不是法外之地,平台不能只赚钱不“守门”。

纵观“幽灵外卖”背后的利益链条,平台的不作为乃至默许难辞其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然而事实是,平台对“幽灵店铺”上传的假证坐视不管、来者不拒,导致“借证经营”“伪证经营”甚至“无证经营”频发,纵容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不符的“空壳店”长期存在。

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查义务,绝不是把关不严的小问题,其失责行为正在侵蚀食品行业信任与市场秩序。

一是食品安全底线失守。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商家资质、食品来源、生产条件等都做了具体要求,而当平台将审核简化为“上传证件即可通过”,甚至无证也让入驻,躲在阴暗角落的黑作坊借助平台包装成“网红美食”,劣质食材、三无产品、过期原料绕过监管流向消费者,等同于在百姓餐桌上安放“定时炸弹”。

二是消费者隐私和知情权被肆意践踏。网络餐饮商户经营信息、菜品相关信息只有真实可靠,消费者才能安心。然而,平台将消费者订单层层转包、商家用“网红滤镜”美化脏乱后厨、用虚假门店照片掩盖无证无照等欺骗行为,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个人信息也被泄露。

三是“内卷式”低价竞争摧毁行业生态。此次系列案中的细节令人触目惊心:消费者花费250余元预订的蛋糕,经电商平台抽佣和转单平台转包后,实际蛋糕制作者仅以不足80元的低价竞得。制作过程中,将动物奶油替换为价格更低廉的植物奶油、将新鲜草莓换为水果罐头……在“价低者得”的行业竞争秩序下,制作方不得不压缩成本,劣币驱逐良币,整个行业被迫放弃品质、比拼低价,最终由消费者为低质低价买单。

时至今日,平台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点外卖”更是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但同时,网络餐饮市场业态复杂、链条长、隐蔽性强,监管难度极大。此次监管部门按“一店一处罚”从严办理,意在压实平台“守门员”首责,为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修路架桥”。

对平台而言,必须真正摒弃“流量至上”的短视思维,扛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看“证”更要核“实”,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核验机制,确保每一单外卖背后都是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体店,将“幽灵”拒之门外。

新华社记者 王悦阳 戴小河(据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