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艺术形式,历经数千年传承发展,早已超越单纯的书写技艺,成为了一种承载文化的精神和涵养人格心灵的特殊存在。熊秉明先生就讲: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中的核心。因为汉字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而书法又是以汉字为载体的。然而,在当代社会,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与审美趣味的变迁,书法领域也出现了诸多值得深思的现象:有人将书法等同于技法炫技,有人以荒诞离奇为创新,有人视书法为小众雅玩而脱离大众。这些问题背后,折射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应当建立怎样的书法美学共识?如何通过书法美育提升全民审美素养?
一、书法美学的三重根基
要建立书法美学共识,我认为首先需要回到书法本身,厘清书法的本源很重要。在我看来,中国书法的美学根基包含三个维度。
第一,书法是以汉字为体。书法是汉字的艺术,汉字是书法的本源和载体。我们知道汉字以象形为源起,以形声为发展,其独特的结构规律和造型特征,构成了书法审美的基本边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就讲:“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汉字不仅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更是凝结着中华民族思维方式和文化精神的独特存在。离开汉字,书法便失去了根基。当代某些所谓“书法创新”,或破坏汉字结构,或放弃书写性,实际上已经越出了书法的边界。这不是创新,而是对书法本质的错误解读。
其二,书法是以书写为法。书法是“写”出来的艺术,不是“画”出来、“做”出来的。书法的书写性意味着时间性、过程性、一气呵成,这与传统美学中的“气韵生动”密切相关。东汉蔡邕《九势》云:“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正是毛笔的柔性与书写的即兴性,才赋予了书法无穷的表现力。一气呵成的笔墨流动,则体现了生命力的节奏与韵律。反观当代某些创作刻意追求制作效果,反复描画、拼接做旧,这就失去了书写的本真意义。我认为书法的魅力,正在于那一笔下去、不可更改的决断力,在于笔墨在宣纸上自然生发的自然之趣。
其三,书法是以人文为魂。书法不仅是视觉艺术,更是文化载体。西汉扬雄《法言》云:“书,心画也。”清代刘熙载《艺概》进一步阐发:“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法作品是书家品格、学养、胸襟的外化。颜真卿的忠义之气,苏轼的旷达之怀,都流淌在笔墨之间。我们有些当代书法创作若只重形式技巧,忽视人文修养,则难以达到高远境界。他们不是书法家,而是写字匠。
这三重根基——汉字为体、书写为法、人文为魂,共同构成了书法美学的基本共识。任何关于书法的讨论,都应建立在这一共识基础之上。
二、书法与中国传统文化哲学的精神关联
中国书法之所以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根本原因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哲学的沃土之中。儒释道三家思想,为书法注入了丰富的精神内涵。
儒家美学赋予书法“正大”的品格。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思想,确立了艺术服务于人格修养的价值定位。孟子“浩然之气”说,影响了书法对正大格局的追求。儒家强调“中和”之美,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在书法中体现为对法度与秩序的尊重,对端庄与典雅的推崇。历代书法经典中的庙堂气象,正是儒家美学在书法中的体现。
道家美学赋予书法“自然”的意趣。老子“道法自然”,庄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深刻影响了书法对自然之趣的追求。蔡邕《九势》开篇即云“夫书肇于自然”,确立了书法效法自然的理论基调。道家美学强调虚静、空灵、萧散、简远,在书法中体现为对“计白当黑”的领悟,对“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的把握,对“平淡天真”的追求。
佛家美学赋予书法“空灵”的境界。禅宗强调“明心见性”,主张不立文字、直指本心,影响了书法对意境和心性的重视。佛家美学追求超越形迹、直契本真,在书法中体现为对“象外之象”“味外之旨”的追求,对“意在笔先”“书外求书”的强调。
儒释道三家并非彼此割裂,而是相互渗透、有机融合。正大气象与自然意趣的统一,社会担当与个人性情的统一,法度规范与心灵自由的统一,共同构成了中国书法美学的哲学底蕴。书法的魅力,正在于它能够将这三家智慧熔铸于一炉,在黑白之间、笔墨之中,才能呈现中国人对宇宙、人生、艺术的独特理解。
三、当代书法审美面临的问题与共识之必要
客观审视当代书法发展,我们不难发现存在若干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一,技法至上与人文缺失。当代书法教育重技法轻修养、重形式轻内涵的倾向较为普遍。不少习书者只关注点画结构的技术层面,忽视读书养气的精神层面。作品虽有形式美感,却缺乏精神深度,读之索然无味。
其二,猎奇求变与传统的断裂。受西方现代艺术思潮影响,部分创作者刻意追求视觉冲击力,以破坏汉字结构、放弃书写性为创新,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书法的本质规定。这种所谓“创新”,不仅无助于书法发展,反而混淆了大众对书法的认知。
其三,小众圈层与大众隔膜。书法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圈子里的游戏”,展览体、评委体盛行,作品只重形式新奇,不顾普通观众感受。书法与大众生活渐行渐远,老百姓看不懂、不愿看、欣赏不了的矛盾日益突出。
其四,评价标准混乱。书法何为美、何为丑,缺乏相对清晰的美学共识。一些故弄玄虚的“丑书”被捧为创新,一些扎实传统的作品被指为保守,审美标准的混乱直接影响着书法创作和欣赏的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表明,建立书法美学共识,已经成为当代书法发展的紧迫课题。没有共识,就没有方向;没有共识,就难以形成健康的美育生态。
四、构建正确书法美育观的四个维度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更根本的层面思考:如何构建正确的书法美育观?如何通过书法美育提升全民审美素养?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入手。
第一,以文化为根基,涵养美育之“源”。书法美育不能止于技法的传授,更应当注重文化内涵的熏陶。学习书法,不仅要临摹经典碑帖,还要读书、读史、读人。黄庭坚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书法家尤其如此。没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笔下便没有那股文雅之气。书法美育,应当将书法置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中去理解,让习书者在书写中感受文化的温度,在笔墨中体悟哲学的精神。
第二,以经典为范本,确立美育之“准”。历代经典碑帖是书法技法的最高成就,也是书法审美的最高典范。书法美育应当以经典为范本,让学习者在对经典的学习中建立正确的审美判断。王羲之的雅逸、颜真卿的雄强、欧阳询的峻雅、赵孟頫的流美,各有其美,各有其法。通过对经典的系统学习,学习者能够逐步建立起对书法之美的感性认知和理性把握。我认为离开了经典,书法美育便失去了准绳。
第三,以心性为归宿,把握美育之“本”。书法美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培养书法家,而是涵养心性、陶冶情操。古人云“字如其人”,书法是人格的外化,也是人格的修炼。通过学习书法,培养专注力、涵养静气、磨炼毅力、提升审美,这才是书法美育的根本价值所在。明代项穆《书法雅言》云:“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正人心,所以正天下也。”将书法与心性修养联系起来,体现了中国美育的独特智慧。
第四,以生活为土壤,拓展美育之“用”。书法不能成为“圈子里的游戏”,而应当回归生活、扎根人民。春联、匾额、扇面、信札,书法本就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书法美育应当关注大众的审美需求,让老百姓看得懂、愿意看、能够欣赏。社区书法课、校园书法活动、群众书法展览,都是拓展书法美育社会基础的有效途径。只有当书法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书法美育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五、书法美育与全民审美共识的共建
书法美育不是书法界的“内部事务”,而是关乎全民审美素养提升的社会工程。构建书法美学共识,提升全民审美水平,需要多方合力。
书法界应当发挥引领作用。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教育工作者,应当以身作则,创作有格局、有温度、有底蕴的作品,传播正确的书法美学理念。展览评审、理论研讨、教育培训,都应当秉持正确的审美导向,引导书法创作和欣赏健康发展。
教育系统应当承担基础功能。中小学书法教育是书法美育的基础工程。应当将书法纳入美育课程体系,让学生在识字习字的过程中感受汉字之美、书法之美。不是培养书法家,而是培养能够欣赏书法之美的“知音”。正如蔡元培先生所倡导的“以美育代宗教”,书法美育应当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媒体传播应当发挥普及作用。短视频、社交媒体、网络平台,都是传播书法文化的重要阵地。应当制作更多优质内容,让书法走出书斋、走进大众,让更多人了解书法、欣赏书法、爱上书法。
社会力量应当广泛参与。社区、家庭、文化场馆,都是书法美育的重要场所。应当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书法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书法、热爱书法的良好氛围。
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它不仅是笔墨的艺术,更是心性的修炼、哲学的呈现、美育的载体。在当代社会,建立正确的书法美学共识,构建科学的书法美育体系,对于提升全民审美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书法之美,美在形质,更美在神采;美在技法,更美在人文;美在个性,更美在共识。愿我们共同努力,让书法这门古老的艺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让书法之美滋养更多人的心灵,让中华文化的根脉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生生不息。

作者:段俊平 著名国学专家、著名书法家、著名管理学家,香港城市大学(DG)客座教授,民建中央文化委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东城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北京诗词学会副会长、京麓书院院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培训中心导师,中华老字号中华酒中华二字的书写者。在保利、荣宝斋、瀚海等知名拍卖公司春秋大拍中,书法作品屡创当代作品新高。著有《大道行简》、《从卓越到中庸》等多本畅销书。2015年被众多媒体及网上投票评为当代十大书法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