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5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有田崇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上位法在北京落地的应有之义,是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支撑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困难的客观需要。田崇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立足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工作实际,提出的厘清政企边界、强化各领域政策集成、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强化企业权益保障等意见建议,对制定条例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目前,制定该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4月份已完成立项论证工作,7月份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下一步,立法工作要结合北京市特征,找准民营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和主要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规范;将北京市在促进要素融合供给、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等各领域的政策举措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并做好与现有其他相关法规的衔接,增强政策的整体性、一致性;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系统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回应重点关切;充分借鉴吸收其他省市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中的新制度、新举措。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