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5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2件,分别为刘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的议案”。

 

社会建设委员会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就业形态对于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劳动者收入、服务保障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本市新兴领域发展迅速,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催生了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规模庞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传统就业模式相比,新就业形态在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北京作为首善之区,有必要制定专门地方性法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制定《北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已经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目前已经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领导组成的立法领导小组,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开展调研起草工作。

 

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继续加强与提议案代表的沟通联系,落实好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求,突出政治引领,找准立法方向,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切的重点问题,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在立法权限内提出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平衡好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