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6月30日,我市今年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结息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息年利率1.5%。

 

本次共为全市74.02万名缴存人结息3.72亿元,较上年增加3817.41万元,同比增长11.4%,人均获得利息收入502.31元,同比增长2.4%。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人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wuhu.gov.cn/)、皖事通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县区各公积金业务窗口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查询。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朱辰婉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来源:大江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