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关于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示结束。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共收到企业申报资料818份,涉及674个药品通用名。经审核,申请基本目录外的375个通用名中,334个通过初审;目录内229个通用名中,223个通过初审。也就是说,共有557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同时,申请商保创新药目录外的57个通用名中,53个通过初审,目录内1个通用名通过初审。

 

哪些新药通过了初审?今年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调整释放出哪些信号?通过初审是否意味着药品已经纳入目录、可以医保报销?

 

334个基本目录外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信息,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资料8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74个。此次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初审的557个药品通用名中,既包括申请新进入目录的目录外药品,也包括涉及协议到期、适应症或医保支付范围调整等情形的目录内药品。

 

申请基本目录外并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334个药品通用名,是此次公示中较受关注的部分。这些药品已经获得进入后续评审流程的资格。不过,通过初审并不意味着已经纳入医保目录,也不意味着目前已经可以医保报销。

 

这334个药品中,包括肿瘤、血液系统疾病、罕见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等治疗用药,也包括部分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相关药品。此外,通过初审的目录外药品中还包括一批中成药,涉及中医经典名方及相关制剂,覆盖呼吸、消化、神经等多个疾病领域。

 

国家医保局在解读中介绍,今年申报品种数量进一步提高,比2025年增加100份申报材料、41个通用名;除预申报品种外,初步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为92%,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申报品种中新药居多,以目录外条件1申报,即五年内获批新通用名药品数量为343个,体现出我国医药行业新药上市数量持续增加,医药企业积极参与药品目录调整。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基本医保始终强调“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同时今年也会更加体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他表示,医保对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和差异化创新,是“真金白银在支持”。

 

此次公示还包括预申报品种。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告,还有49个通用名预申报基本目录外,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对于预申报药品,国家医保局已同步协请有关部门核实完成技术审评时间,并将在申报企业补充材料后一并公布形式审查结果。

 

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调整,创新药支付衔接更加明确

 

今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调整。相关工作方案明确,2026年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基本目录调整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同步进行。

 

黄心宇介绍,2026年目录调整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定位,突出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并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机制,推动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根据工作方案,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纳入超出基本医保“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这意味着,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并不是简单重复。基本医保继续立足“保基本”,通过谈判、竞价等机制把更多临床价值高、基金可承受的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商保创新药目录则主要为部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但可能暂时不适合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提供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参考范围,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与创新药支付衔接。

 

今年调整方案新增“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这一申报条件。黄心宇表示,这是为了打通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通道,鼓励一些高价值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就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为后续申请进入医保目录预留空间。

 

从此次初审结果看,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的药品通用名共有54个。其中,申请商保创新药目录外的57个通用名中,53个通过初审;目录内1个通用名通过初审。国家医保局同时提示,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由于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国家医保局此前介绍,对于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将给予“三除外”支持,即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这一安排意在为商业健康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服务提供支撑。

 

国务院参事、北京协和医学院长聘教授刘远立表示,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看,中国创新药从批准上市到被公共保障部门纳入的等候时间相对较长,如何在新药价值和基金承受能力之间找到更优平衡,是值得持续探索的方向。

 

今年目录调整中,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之间的申报衔接也更加明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常用问答明确,对于已纳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药品,可申报基本目录,不受上市时间五年内的限制;同时,允许已在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因新增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申报。

 

通过初审药品将进行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和价格协商

 

“通过初审”容易被理解为药品已经进入目录。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企业申报后目录调整所有程序中的第一步。

 

按照工作安排,公示结束后,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有关部门反馈,对有关药品信息进行复核,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最终形式审查结果无论是否通过,均会通过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向申报企业反馈。

 

此后,目录调整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根据工作方案,2026年7月至8月,国家医保局将组织药学、临床、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经评审,将形成拟调入基本目录、拟调出基本目录、拟按续约规则处理、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等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并论证确定药品主规格、参照药品和支付范围等内容。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名单,还要提交商保评审专家复评。

 

黄心宇表示,不是有了“新药”“一类药”“罕见病用药”等标签就一定能进医保,核心仍要看临床价值。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赵欣介绍,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企业需要保证系统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合法、规范。

 

2026年8月至9月,目录调整将进入谈判、竞价和价格协商阶段。按照工作方案,独家药品主要通过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确定支付标准;参与价格协商的商保创新药品,由专家开展测算评估后提出协商价格评估意见,再组织企业进行现场价格协商,协商成功的药品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

 

对于经专家评审建议既可以调入基本目录也可以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工作方案明确,应先开展基本目录谈判,谈判失败的进入价格协商环节。

 

国家医保局解释,今年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可能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能力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这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基本医保目录,还需要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以及后续独家药品谈判、非独家药品竞价等程序。

 

按照工作方案,2026年10月至11月将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2026年基本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并组织地方做好落地执行工作。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