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不安:文化与农业》

作者:[美]温德尔·贝里

译者:孙民乐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6年6月

在2012年的杰斐逊讲座中,七十八岁的温德尔·贝里深情讲述了他的祖父经营家庭农场的辛酸经历和他一生对农业的坚守,并从《霍华德庄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那里借来一句话作为演讲题目:一切都源于爱。在贝里看来,爱,是农业的希望之源,也是人类对其栖居地必须信守的约定。人类感情从哪里撤出,哪里就将变成丑陋的荒原。

贝里本人的故事就是我们时代一部爱的传奇。他在“成功”唾手可得之际,辞别都市,回归土地,扎根社区,像他的祖父一样,无怨无悔地守护着农业,守护着希望。他六十余载融写作、农耕与伦理实践于一体的完满人生,击碎了现代文化想象中“归家无计”的金刚魔咒,为当代游子昭示了寻归家园的希望。

返乡的政治

贝里1934年生于肯塔基州亨利县乡村一个世代务农的家庭,1956年,他在获得肯塔基大学的英语文学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1957年,获得奖学金在斯坦福大学跟随著名作家华莱士·斯泰格纳学习创意写作;1960年,出版长篇小说《内森·库尔特》;1961—1962年,利用古根海姆奖游历法国、意大利;1962年,获得纽约大学英语系教席。

这段云帆高挂、一路风景的游子生涯似乎表明,“他走的是一条有抱负的作家的典型职业道路,从其农村根源转向一种向上流动的世界性生活方式”。可是,1964年6月初,贝里毅然辞去纽约大学的教职,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学术漫游,返回肯塔基州家乡。同年11月,他在肯塔基河岸边一处名为兰斯兰汀的地方买下了几间农舍,外加“大约十二英亩”土地。这里距离他的祖宅、承载他快乐的童年记忆的“营地”仅有几百码之远。贝里返乡原本有母校肯塔基大学的教职作为“跳板”,尚能延续其前期的职业发展路线,但后续行动却增加了新的变数,而且愈益明确地显示了回归“农村根源”的趋向。

贝里的辞职返乡,既与其早期职业生涯中所表现出的进取倾向大相径庭,也有悖于知识界流行的某些“共识”。《贝里与农耕传统:普遍的恩典》一书作者金伯利·史密斯曾就此解释说:“贝里回到肯塔基州让他的朋友们感到困惑,但回想起来,我们可以看到这是20世纪60年代更广泛的社会趋势的早期表现,即‘捐弃社会成见’并追求别样的生活方式。……他的目标不是按照传统标准取得成功,即追求财富和地位,而是在不过度依赖政府、公司或市场的生活中找到一种满足感和独立性。”

从表象上看,贝里返乡与数年之后在美国出现的大规模的“回归土地”运动确乎存在某种一致性,但将前者纳入一种所谓的“社会趋势”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贝里这一选择的独特意义。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返乡本身,而在于它的“事件化”,在于它在贝里此后人生历程和文学实践中的持续“发酵”。某种意义上说,“返乡”已成为贝里人生和思想的触发性装置,并把他一路推到“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交锋”的前沿。如此一来,围绕“返乡”问题拉开的视域,便成为各路现代话语展开文化政治博弈的演练场,也使贝里的个人选择升华为具有深远文化意义的象征性行动。

一个接受过现代城市精神洗礼的游子不可能再度融入其“农村根源”,这是纽约大学一位年长的同事对贝里的提醒,也是早于贝里四十年在纽约大学任教的著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留下的“忠告”。这个在现代文学中几成定律的观点,竟成为贝里返乡事件的起点:

他的论点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一个人一旦进入了作为文学之都的大都市,其出身的价值就被取消了,根本不值得回顾。个人身后的一切都不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成了“主题”。美国知识分子、艺术家和作家们长期以来都崇尚这种信念,即回归我出生地这样的地方,只能付出思想死亡的代价;一旦与大都市的文化泉源相隔绝,美国乡村就会沦为喀耳刻和玛门。最后,有一种假设认为,大都市的生活是一种体验,一种现代体验,而农村小城镇、农场、荒野地区的生活不仅与我们的时代无关,而且也已过时,因为真正重要的人,即城市知识分子,对其一无所知或不予考虑。

贝里的矛头所向是现代文化权力结构的不平等以及由此导致的非城市出身与经验的贬值。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不平等,不仅“传统上的美国作家几乎都失去了对他们农村出生地的感情”,而且,“我那个时代的大多数美国作家,甚至大多数美国人,都成了漂泊者”,他们彻底摆脱了与“地方”的关系。

纪录片《食品公司2》(2023)剧照。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意识到这些想法是多么虚假、具有破坏性和愚不可及。但即使在那时,我也意识到文学界之外的生活并非没有光荣的先例:纵然有沃尔夫,但也有福克纳;纵然有詹姆斯,但也有梭罗。但在我心中,具有最大影响的是我对肯塔基州那几平方英里土地的了解,那片土地是我的继承物,是我的出生地,是我的亲密之所,我的心灵在被唤醒之际就与之相融无间。

然而,贝里又何尝不知道这种背离故土的情况其来有自,且存在已久,从《旧约·诗篇》《奥德赛》和莎士比亚的剧作中,他早已知晓家族继承的困难、返乡的磨难以及以悲剧告终的家庭离散与重聚。他甚至清楚地意识到,华兹华斯写于1800年的诗歌《迈克尔》已成为“文化上的分水岭”,从此以后,回归土地、回归家庭的故事,将“千百万次”以失败告终。“时至今日,这个古老故事的转变已接近完成。我们的社会,从整体上说,已然遗忘或否定了回归主题。年轻人仍旧在乡村家庭长大,然后去城市,并且不再回来。如今人们认为离开是理所当然的,标准的做法是,离开且不再归来,这既适用于城市家庭,也适用于乡村家庭。”

但贝里依然认为,这种历史性的溃败并非不可挽回,故土、家园的丢失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文化的失落有关,工业革命以降,“由于乡村经济的失败,古老的家庭与社区文化中心极易遭受入侵。如果家庭和社区经济消失了,家庭成员和邻居之间便互相无所用处了。当人们彼此无用,家庭与社区的向心力便瓦解了,人们就无法摆脱对外部经济和组织的依赖。专业人士与专业主义的霸权在地方失败的背景下崛起,从这一刻起,地方就仅仅是消费品市场和‘原材料’产地,无论是地方上的人还是自然”。随着一代又一代年轻人的一去不归,当地也就失去了自身的地方记忆,失去了它的历史和文化,“当社区失去地方记忆后,社区成员间便无法了解彼此。如果人们遗忘或从不知悉彼此的故事,人们将如何理解彼此呢?如果人们不知道彼此的故事,又如何确定可以相互信任?缺乏互信的人之间不会互相帮助,且彼此怀着恐惧。这就是我们当前的困境。”

尽管我们正在靠近某道“历史性的大瀑布”,但贝里坚信,摆脱危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希望就系于地方社区的复兴,这一复兴“必须基于古老的邻里规则、对珍贵之物的爱以及对家园的渴望”。

至此,贝里把“返乡”变成了所有现代性疾患的整体治疗方案。返乡,意味着地方、社区的复兴,意味着归属、忠诚与责任。“如果一个人不赞成我们社会的游牧和暴力,那么他就有义务接受某个永久栖身的地方,并在其中培养和平与无害的可能性。”真正的“天命”不在于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地方,而在于归属一个地方,并使之成为自己的“家园”。这需要放弃“哪里更好就去哪里”的漂泊逻辑,并承担起对某一片土地的照料责任。

每个人身后都跟随着一个影子,那是他的死亡——黑暗、平淡、无声。每个人都有一个地方,在那里,他的影子变得清晰,并且成为他的映像,在那里,他的面目被映照在大地上。他看到了他的来源和天命……这就是我寻找和回归的神话。

贝里把与特定地方的关系比作“婚姻”,这个比喻思路此后一直贯穿着他对人与“家园”“社区”“传统”“自然”等一系列关系的思考。因此,“爱”与“忠诚”也成为他不变的主题。

返乡定居之后,我开始遵从自己的主题而生活,我意识到生活于人的某个主题之中,与“拥有”某个主题,是完全不同的。在某处按照人的主题去生活,就要求能透过表面。因此,距离造成的简化以及单纯的观察都被打破了……现在人们开始看清自己的位置。人与其主题的关系,不再仅仅是情感的、审美的,甚至也不只是批判性的,也是问题化的、实践性的,以及负责任的。因为它是一种必需,就像同爱人结婚一样。

大自然的“丈夫”

1969年,贝里出版了返乡后的第一部散文集《吊脚屋》。与贝里同时代的作家桑德斯回忆说,这本小书曾让他从返乡之后的孤独无助中振作起来:作者在书中“带着希伯来先知的庄严愤慨说话”的神采,令他倍感惊讶和激动。在当时看来,只有爱默生、梭罗、惠特曼或其他19世纪的美国圣人才会那样讲话。桑德斯说,当他在年过半百之后重读此书时,却清楚地看到了叙述者的“不确定性、他的情感与思想的斗争,以及他对文学祖先的寻找”。

确实如此,贝里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故乡远没有那么理想,他承认,从文学的角度看,它不但携带这一地区有害的精神遗产,而且是一个从未被开垦过的国度。他需要寻找精神上的引路人和同行者,他也确实得到了众多先辈和朋友的精神上的支持,其中,令贝里再三致敬者包括:杰斐逊、梭罗,以及写出《我坚持我的立场——南方与农业传统》的南方重农派群体、威廉·卡罗斯·威廉姆斯和加里·斯奈德。实际上,贝里所汲取的精神营养远不止这些,但从思想来源看,他所倚重的主要是自然写作和农耕主义两大谱系。其早期的自然观、思想肌理乃至文风受梭罗的影响尤为明显。桑德斯甚至认为,这种影响是弥漫性的,在《吊脚屋》中,无处不见梭罗的影子,他不仅像梭罗一样把自己的故乡作为观察世界的视角,而且是一个“散文文体家和逆向思考者”。“在一个没有文学史的地方,对一些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和写作”,梭罗成为其首选的典范。正因如此,在后来对贝里的写作及其文学谱系的辨认中,梭罗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参照坐标。

返乡初期的贝里也像梭罗一样,一副哲人的派头:“我们必须放弃傲慢,保持敬畏。我们必须恢复创造的庄严感,以及在创造面前敬拜的能力”;“我的目标是想象并实现与地球的得体且具保护性的关系”;“人不能独立于自然。他必须以某种方式与自然相处,只有两种选择:拓荒者的方式,他们对自然的反应是统治自然,通过摧毁自然来维护自己在自然中的存在;或者梭罗的方式,他走向大自然,在自然中变得安静,向自然学习,被自然恢复”。

在对待地方痼疾以及物质主义的态度上,贝里也与梭罗完全一致。贝里对其故乡历史上的残暴、屠杀、奴隶制、自私和浪费的愤慨溢于言表。在逐渐了解到先辈们对自己的同胞、对地球和彼此之间所施行的暴力行为,以及他们一直未能为这个地方或他们自己的社区服务的证据之后,他甚至怀疑“我们农业历史上的小城镇”是否可以成为社区的典范。

不过,贝里的思想特点及其取向与梭罗所代表的自然写作传统并不完全榫合,自然写作起于荒野,成于狂野,包括梭罗在内的自然作家大多携有一种“粗犷的个人主义”气质,他们孤往独行,对人类社群甚至对土地和自然事物少有持续性的专注,他们是“访客”“观察者”“闲逛者”,是自然世界的游子,正如爱默生在梭罗的悼词里所说,他们是“自然与思想上的单身汉”。而贝里则是将他的婚姻、承诺以及用心的行为与观念带入对大自然的理解中。

当然,在亲近自然、尊重自然方面,梭罗毫无疑问是贝里的“精神上的同道”,但有的学者认为,这种精神上的亲缘关系有必要进一步界定,因为梭罗厌弃畜牧业,对农民充满了古怪的抱怨。虽然在把物质主义负担作为文化疾病这个问题上,贝里或许同意梭罗的观点,但他的关爱土地且彼此关爱的杰斐逊式小农国家愿景,却与梭罗有着根本的不同。贝里与梭罗的最大区别,是丈夫与单身汉的区别,是农民与自然主义者的区别。与“了无牵挂”的梭罗不同,贝里始终坚持不懈地维护着忠诚、专注和将“自然与文化、野生与驯养”联结起来的“农业婚姻”。

纪录片《食品公司》(2009)剧照。

不过,可以略加辩护的是,梭罗未必真的“厌弃畜牧业”,他只是从未设身处地地考虑过农事的实用性意义,并对从事畜牧业的物质主义倾向有所嘲讽而已。在梭罗的眼里,畜牧业的价值只在于其作为艺术或仪典,铭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神圣起源。

至少古代诗歌和神话表明,畜牧业曾经是一门神圣的艺术;但是,我们却轻率鲁莽地追求它,我们的目标仅仅是拥有大农场和大量的庄稼。我们没有节日,没有游行,也没有庆典,即便我们的牲畜展和所谓的感恩节也不例外,农民通过这些来表达对职业神圣性的认知,或者联想到其神圣起源。吸引他的是溢价和盛宴。他不是向谷神星和地球上的朱庇特献祭,而是向地狱般的普路托斯献祭。由于贪婪、自私和卑躬屈膝的习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摆脱这种习惯,即把土地视为财产,或主要获取财产的手段,景观被扭曲了,畜牧业也随之退化了,农民过着最卑贱的生活,他变成了大自然的掠夺者。

贝里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更细致也更辩证,他观察自然的角度总是更靠近人类的生活世界:“自然与人类文化、野性与家庭生活可能并非对立,而是彼此依赖,在任何一方的真实体验中,都会显露出对另一方的需要。诸多证据也指向这一目标。事实上,以往和当下的很多案例,都能证明人类经济与野性不仅能和睦共存,还能互惠互利。”

按照学者泰德·奥尔森的说法:“贝里的世界观,以及他对梭罗的态度,在1977年的那本书(即《美国的不安:文化与农业》)出版后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贝里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的作品,特别是在非虚构和诗歌体裁中,在观点上倾向于生态中心主义。也就是说,无论是乞灵于自然世界、颂扬自然中的精神价值,还是通过政治行动保护自然场所,贝里都倾向于将自然置于文化之上。他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的作品一直以人类为中心……他越来越相信人类文化的力量,将人与自然以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在转入对农业问题的思考之后,贝里逐渐告别了自然写作传统中对荒野、纯自然的迷恋,把“自然哲学”变成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学。他关注的重心是人类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因为,“无论如何,纯粹的自然并不适于人类栖居,人类也不愿在其间生活,或者不想长期生活在那里”。要在自然中生活,就必然会对自然有所利用,并使之有所改变,所以,贝里把人类也作为一种自然力量囊括进自己的“自然”概念之中。

人无法脱离自然而生活,这是自然保护主义者的第一原则。但人也无法生活在自然之中而不改变它。这适用于一切生物,它们依赖自然,也改变自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说的自然,指的是各种生物与自然力量,在复杂的活动和交互影响中,所造成的变化之总和。

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必然会造成自然的改变,不如此,人类便无法生存。但不同于其他动物,人必须对他们造成改变的类型与规模有所抉择。如果选择过小的改变,他们就会削弱人性;如果选择太大的改变,他们就会削弱自然,这又会限制后来的选择余地,最终削弱甚至毁灭自身。自然不仅是我们的根源,也是我们的限制和尺度。

随着对自然概念的“修正”,贝里汰除了自然写作传统中追求无边自由的“粗犷的个人主义”成分,把自然写作引向将人类与自然联姻的农业,引向关爱、忠诚与责任。

在梭罗独自搬进瓦尔登湖畔小木屋整整一百二十周年后,1965年7月4日,贝里与妻子塔妮娅和两个孩子搬进了兰斯兰汀农场尚未翻新完毕的农舍,开始了持续六十余载的农耕生活。

农业:养育文化的栖居地

1977年,贝里的《美国的不安:文化与农业》一书由塞拉俱乐部出版。贝里的朋友、自然诗人加里·斯奈德在阅读书稿后为本书写的推荐语如下:

这本书探讨的是文化在深层、成熟意义上的内涵:一个养育人类的栖居地。我们的栖居地是有着地域性分野的地球。几个世纪以来,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便是“农场”。农场不仅生产食物,更滋养人性品格,它既是挑战也是导师,它是洞见与价值观的源泉。温德尔·贝里以坚定的目光揭示:当我们放弃对美好生活的承诺,即在土地上、在恰当之地生活时,真正的人类潜能便随之消逝。一个贪婪无度的君主正伺机而起,宣示他的主张。那么,未来只能是农业综合企业的衰退和合乎道义的农耕的回归。

贝里在这部日后成为绿色农业的经典著作中,猛烈抨击了美国追求无限增长并长期向农业综合企业倾斜的农业政策,这种政策导致小型家庭农场大批破产倒闭,对土地、社区和文化造成了系统性的破坏。斯奈德所说的“合乎道义的农耕的回归”指的就是贝里的农业危机救助方案:倡导小农场的复兴。贝里认为,农业是一项具有复杂的文化和精神内涵的工作,它是人与自然世界、与土地复杂而神秘的能量交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生物“彼此以死亡延续生命,以生命领悟死亡。它们的消费并不意味着耗尽,它们不产生废物。它们所摄取的东西会有所改变,但它们总是把它变成另一种生命体所需要的物质形态。这种交换持续不断,周而复始,生命之轮从土壤中升起,又通过生物的身体下沉到土壤之中”。

无论我们的生活如何城市化,我们的身体都要以农业为生。我们来自大地,又回归大地,所以我们生活在农业之中,就像我们生活在肉体中一样。当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的身体是大地上移动的微粒,与土壤和其他生物的身体密不可分。

靠大资金、大技术开道,以追求效率和利润为目的的农业综合企业(以及工业化农业)严重背离了农业精神,动摇了农业文化的根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贝里把农业综合企业视为“可怕的衰退”,因为,它根本不能理解农业文化的复杂性和农业概念的博大精深。

“农业”……的意思是“土地的耕作”。而耕作则是文化与崇拜的词根,因此,耕作与崇拜的观念在文化中结合。这些词都来自一个印欧语词根,意思是“运转”和“栖居”。生活、在地球上生存、关爱土地、神圣崇拜,所有这一切从根本上都与循环的观念联系在一起。

贝里的农业振兴方案实质上就是系统性“恢复”:恢复地方文化,恢复农业社区,恢复人与自然、与土地交流的神圣规则。一句话,就是恢复农业的“养育”文化本质。

农业和艺术之间有着无可否认的亲缘关系,因为农业既依赖知识,也依赖品性、奉献精神、想象力和结构意识,它是一门实用艺术。

但它也是一种实用宗教、一种宗教实践、一种仪式。通过农耕,我们展现了与能量和物质、光明和黑暗的基本联系。在农耕循环周而复始地携带着天然的能量穿过季节和生物身体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想象力所能触及的唯一无限性。我们不知道这种能量循环会持续多久,至少在这个星球上,在太阳剩余寿命内的某个时刻,它必将终结。但是,通过在此地与它保持一致,在难以想象的太阳燃烧的时间之内,我们短暂的生命触及了无限,我们让自己与那创造循环并让我们得以生存的宇宙法则合二为一。

在20世纪70年代着手对美国农业政策和农业危机进行诊断、分析的过程中,贝里大量使用了美国的农耕主义思想资源,其中包括托马斯·杰斐逊的民主农耕主义、理伯蒂·海德·贝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南方重农派的反工业化立场以及霍华德的“生命之轮”、利奥波德的“土地伦理”等生态思想。其中,杰斐逊的农耕理想成为贝里借重的主要资源,因为,“自耕农神话”不仅为贝里的小农复兴倡议提供了政治上的合法性,也提供了道义上的支持。

纪录片《食品公司》(2009)剧照。

农耕主义是美国最持久、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传统之一,它根植于建国初期的政治哲学,把自耕农作为共和国的道德基石,托马斯·杰斐逊将农民视为“最值得信赖的公民”,认为土地耕作能培养独立、节制与美德,是民主社会的根基。但杰斐逊的农耕主义理想或“农业神话”的内在逻辑在于土地所有权、平等与共和主义三者的相互依存,也就是说,它将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建立在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即财产权最终成了民主政治诉求与公民美德的保障。这显然不符合贝里对传统农业进行系统性恢复的要求,所以,他对产权概念做了一个微妙的调整,从“所有权”变为“用益权”。

在任何系统中,无论是文化系统、农业系统还是自然系统,若某一物种或群体超越了用益权原则——字面意思是“对果实的利用”,就会陷入危险。此时,用一个经济比喻来说,它是靠本金而非利息在生活。它越出了养育系统,变得具有掠夺性,它正在摧毁赋予其生命并赖以生存的一切。

用益权既满足了权利人对资源的实际利用需求,也维持了养育系统的平衡。家庭小农场以集约化管理和对土地的“长期了解和悉心的照料”见长,为养育贝里想象中的“好农业”“好农民”提供了有益的文化土壤。

好农民却是文化的产物,当然,他由时代所强加或要求的某种训练所造就,但更是世代累积的经验造就的。这些至关重要的经验,只能在稳定的家庭、友谊和社区积淀、检验、保存和传承,这些家庭、友谊和社区都审慎而细心地融入了自己的土地。在此地,过去为现在做好了准备,现在为未来提供了保障。

“好农民”是土地的受托人,也是确保生态健康与文化传承的核心载体。贝里对杰斐逊的民主农耕主义的这一重新表述,将其从政治维度转向了生态与伦理维度,史密斯称之为“生态农耕主义”。史密斯说:农耕主义“是不断发展的思想和修辞策略的集合,往往会聚集在一起,并与某些政治目标相关联”。“如果说贝里的生态农耕主义在我们看来并不特别具有新意,那是因为他让农业与环境思想的结合看起来如此自然,以至于我们认为农耕主义总是意味着生态敏感性,或者说生态敏感性总是意味着对家庭农业的支持。事实上,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并非如此,农场主对环境问题不感兴趣,环保主义者对农业也没什么好评。贝里变通这些传统的重要性恰恰在于他有能力解决它们根本的意识形态差异。”

从另一个角度说,贝里“并不特别具有新意”的生态农耕主义,可能与其本人的无法归类相仿佛,它与当代学术理论的所谓创新体系格格不入,它是对一种理想的人类生存秩序的“想象”——按照贝里对这个词的理解,就是“用心灵的眼睛去看”。

人类若要与世界建立负责任的关系,就必须想象自己在其中的位置。要拥有一个地方,要在一个地方生活并归属于它,要在一个地方生活而无害于它,我们必须去想象它。想象让我们看到它被自己独特的性格与我们对它的爱所照亮。想象让我们以同情之心接纳与我们共享一地的人类与非人类成员。这种地方经验使我们意识到,我们有必要给予所有与我们共享这个世界的成员、邻里以先在的同情。正如想象催生同情,同情则孕育挚爱。而正是在挚爱中,我们发现了和睦、友善且可持续的经济形态的可能性。

作为一个深具影响力的作家,贝里的创造力强旺、持久、全面,他是“杰出的诗人、小说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也是当今最具煽动性和思想性的散文家之一”。他的创作持续逾六十年,出版的各类作品达六十部之多,不仅展现出惊人的韧性,而且与其伦理品格协调一致。英国诗人翻译家迈克尔·汉伯格曾敏锐地指出,贝里笔下的一切皆源于其全部经历与视野的总和。其独特之处在于,它始终如一,既为完整之人,亦为完整之作家,行动始终同步。其作品的核心主题是凝聚力和完整性,在一个“万物分崩离析”的时代,正是这一点使其有别于那些专注于诗歌、农学、散文、小说、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生态学的“专家”——他们无需将自己的兴趣、学科或方法,与专业领域之外的事物进行对照。华莱士·斯泰格纳曾在信中对他直言:“我不能把你的书简单地视为书籍、文学制品……它们是你自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基本、深刻、罕见品质与信念的表达。”

本文选自《美国的不安:文化与农业》,为译者为该书所作的序言,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孙民乐

摘编/何也

编辑/张进

导语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