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批示
“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一篇文章中写下的感悟,也成为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的生动注脚。
1988年,邹碧华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来到上海,开启了他26年的司法职业生涯。母亲叮嘱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从基层法官到上海高院副院长,母亲的嘱托,成了他一辈子的坚守。
“邹院长的一生是‘无我’的一生。”曾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宣传处工作的严剑漪,因执笔撰写《邹碧华传》,得以系统回望邹碧华的一生。她感慨:“他把生命毫无保留地投入到法治工作中,永远马不停蹄地发挥光和热。”
在曾和邹碧华共事过的同事们看来,邹碧华是当之无愧的“燃灯者”:务实干事、为民造福,不务虚名、真抓实干,直到把自己燃烧殆尽。
在邹碧华心里,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有群众向他反映打了很多个电话都没找到法官,他就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雏形。
对待群众,他永远捧着一颗真诚的心,把来访群众的事当成自家事,把群众来信当成家人来信。盛夏,他冒着酷暑下访,和群众一聊就是5个小时;每年春节,他都会给信访群众写新年贺卡,每份贺卡里的内容都不一样……在基层法院工作时,有一个当事人,孩子因病去世,临去高院工作,他还不忘嘱咐同事:“这户人家孩子没了,要经常去关心。”
2014年,一份沉甸甸的时代使命压在了他肩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部署,上海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
作为全国先行试点,没有经验、样板,没有捷径与坦途,要涉的是“险滩”,要啃的是实打实的“硬骨头”。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临危受命,兼任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毅然扛起改革重担。
行之惟艰,担当者成。面对接踵而来的质疑、批判、阻力,邹碧华迎难而上、不计毁誉:“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改革这种事情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
当时,面对摆在眼前的晋升机会,他婉言拒绝:“我觉得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法院的两大领域。如果这两年能抓紧干出模样来,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人生。个人上不上台阶不重要。”
“邹院长身上有一种人格魅力,他的内心是纯净的,干事创业的劲头儿是纯粹的。”严剑漪说。邹碧华真真正正做到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自担任司改办主任之日起,他经常加班,有时凌晨两三点才从办公室回家。
他把生命最后的日子全部献给了司法改革。2014年12月10日,在去往一个司法改革座谈会会场的途中,邹碧华突发心脏病,骤然离世。
斯人已逝,灯火长存。邹碧华留下的精神火种,正在法治热土上接续传递、生生不息。“庭前独角兽”——这是邹碧华生前使用的微博名、微信名,承载着他对法治事业的赤诚热爱。如今,这个名字被上海高院团委的微信公众号沿用,成为新一代法院青年碰撞思想、交流经验的精神阵地。
榜样从未远去,精神薪火相传。创建“邹碧华精神引领工程”党建品牌,细化出台新时代上海法院“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标准,创办卓越青年训练营……多年来,上海高院始终把传承弘扬邹碧华精神作为锻炼队伍的重要抓手。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在邹碧华精神引领下,新时代法治工作者正循着“燃灯者”的光亮阔步前行、接续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