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北省仙桃市通报了
近期查处的6起
中小学生课外辅导乱象典型案例
其中
在职教师刘某某
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解聘
另有在职教师被立案调查
案例一:仙桃市优鼎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5月23日,仙桃市优鼎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干河街道仙源大道西侧圣淘沙国际花园商铺门面)以托管名义组织24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该机构还存在租用场地给在职老师进行违规补课行为。
市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在职老师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仙桃市新启托管服务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6月13日,仙桃市新启托管服务中心(地址:龙华山街道沔阳大道南五巷)以托管名义组织3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市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同时,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
案例三:仙桃市童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7月14日,仙桃市童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沙嘴街道办事处元泰未来城门面)以教育咨询服务名义组织35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市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同时,将该点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
案例四:刘某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7月2日,城区某民办学校教师刘某某在干河街道大洪社区居民楼内,参与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刘某某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十)项、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处理:给予刘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全额退还补课费用。
案例五:仙桃市蜻蜓居民服务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7月18日,仙桃市蜻蜓居民服务中心(地址:沙嘴街道沔街大道南侧新城壹号门面)以托管名义组织12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该机构还存在在职老师参与违规补课行为。
市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在职老师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六:仙桃市橙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7月18日,仙桃市橙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沙嘴街道沔街大道南侧新城壹号门面)以托管名义组织29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市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同时,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
来源:仙桃市教育局
值班编辑:代明宇
责任编辑:韦韧
审核:程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