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
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6〕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30年,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51年12月15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9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陈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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