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宣传发动和选民集中登记工作正在进行。此次换届选举涉及全市16个区、近180个乡镇,将直接选举产生近4900名区人大代表和一万余名乡镇人大代表,并召开新一届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区和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据市选举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各区和乡镇选举工作机构积极开展贴近选民身边的宣传发动工作,设立宣传点5000余个,发放《致选民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材料近400万份,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和参加方式,在全市营造出人人关心选举、人人参与选举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设立了两万余个选民登记站,方便选民就近登记。选举工作机构正在到选民住所或单位登记核对选民信息,选民也可以主动到登记站登记,或通过“京通”APP进行自主登记。选民集中登记工作持续到9月中旬,在此之后到投票日当日符合法定条件的选民,依然可以依法进行登记、参加选举。
选民登记主要有四种方式
记者了解到,选举区和乡镇人大代表,由选举委员会将本行政区划分为若干个选区,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选民登记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选举机构登记核对选民信息变化情况,确认选民资格;二是选举机构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三是选民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主动到选举委员会设立的登记站进行登记;四是选民也可以通过选举机构公布的网络渠道进行自主登记。
户口在外省市,现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人员及其他外地临时来京人员,原则上应当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创新方式方法,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
在本市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与现工作单位签有合法工作合同并已工作半年以上,如果本人要求参加本市的选举,应主动配合选举机构联系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取得选民资格证明后,持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登记。
非本市户口的在校学生,经核对选民资格,在学校登记。已在本市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如果本人要求在本市参加本次选举,经所在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登记。
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候选人
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代表候选人,保证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要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推荐者介绍,推荐者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二是选举委员会介绍,在选民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过程中,选举委员会应当积极主动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可以向选民印发介绍材料,可以作口头介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和公告栏、宣传栏等平台介绍。
三是选民见面,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要求代表候选人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
区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可以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方式由选举委员会决定。
设投票站进行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的使用由各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选民投票时有“五大注意”
投票是选民选举权利的直接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投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领到选票时,要检查选票是否清楚,是否加盖印章,如果选票不清楚或者未盖公章,应及时报告更换选票。
第二,在书写选票前,要弄清应选名额;要按规定方法写票、投票;书写选票时要清楚,注意不要超过应选名额或者书写不清。
第三,写票时,不应有不规范的写票行为,如进入写票处观看其他选民写票,随意替其他选民写票等。
第四,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举委员会要提供帮助。
第五,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选民领取选票后可以到秘密写票处写票。
参加投票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形式,选民一般应在选举日凭选民证亲自参加投票活动。如果确因客观情况,在选举日当天,不能亲自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委托投票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委托投票的原因是选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第二,委托必须以书面的方式,如果仅凭口头委托,则委托无效。第三,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选区的选民,即必须是经过选民登记,确认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委托没有选民资格的人代为投票,则委托无效。第四,接受委托投票有一定的限制,即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超过三人则无效。第五,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另外,为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在进行委托投票时,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投票,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