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5〕68号)和关于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74号)精神,现启动2026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时段

 

本次受理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的补贴申报材料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辖域内从事灵活就业;

 

2、在“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辖域内参加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4、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以内提出申请,否则需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人每月4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自2026年7月1日起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且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2026年7月1日前按原补贴标准施行)

 

四、享受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此处法定退休年龄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中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

 

五、办理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地进行办理。在集中受理期内,申报人需同时提交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并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参保人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缴到账,否则不予补发。

 

六、申请材料

 

1、阜阳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提供个人缴纳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曾用名复印(户口簿);

 

4、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5、灵活就业人员自查企业任职情况(需本人签字);

 

6、承诺书;

 

7、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户籍地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是否领取社保补贴证明。

 

七、注意事项

 

1.补贴实行“自主申报、先缴后补”原则,仅对已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补贴,未缴费月份不予补办;

 

2.新增申请人需先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高校毕业生为身份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补贴起始时间从登记认定次月计算;

 

3.享受社保补贴期间,如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安置到公益性岗位的、创办企业(含公司股东)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对故意隐瞒、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社保补贴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材料收集时间

 

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20日

 

九、经办单位

 

申请人把所属补贴资料提交至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属村(社区),各村(社区)受理初审后报乡镇(街道)审核,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十、咨询电话:0558—4888592   4888391  也可以去所属社区办事处咨询。

 

来源:界首市人社局

 

值班编辑:刘晓蕾

 

审核:王玮 监制:孙涛

 

主办:界首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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