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四中院召开“‘融传统之智,兴网络之治’——推动涉网审判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该院在涉网审判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风尚,提升案件办理效果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兄弟二人因家庭矛盾积怨多年,弟弟吴某二自2017年起多次向兄长吴某一及多所高校邮箱发送含有侮辱性言辞的邮件,此前已两次被判侵权仍不停止。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其行为侵害兄长一般人格权及名誉权,判令吴某二公开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吴某一与吴某二系兄弟关系。2017年11月至2023年1月,吴某二多次向吴某一邮箱发送含有侮辱性言辞的邮件,并向多个高校校园邮箱群发。吴某一主张吴某二单独发送的邮件侵害其一般人格权,群发内容侵害其名誉权。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二自认涉案邮件均系自己发布,他向吴某一发送大量侮辱性言辞侵害了吴某一的一般人格权,向多个高校邮箱群发侮辱性内容降低了吴某一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其名誉权。一审判决吴某二在人民法院公告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二审法院认为,吴某二发送含有贬损吴某一内容的邮件构成侵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反复侵权纠纷,折射出“家事不宁、讼累不止”的深层问题。吴某二此前已两次因发送侮辱性邮件被法院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却仍未停止,兄弟二人多次对簿公堂,令人惋惜。在审理中,法院在查清侵权主体、认定侵权事实的基础上,准确界定了吴某二的侵权责任。
二审法院在依法裁判的同时,融入“和为贵”的理念,引用“弟兄同居忍便安,莫因毫末起争端”的古训劝解双方,指出“直接加诸侵权人更重的侵权责任之承担并不一定是阻却矛盾升级、定纷止争的最佳方法”。家庭成员相处应以包容理解为基石,法律可以判定对错,但修复裂痕更需要亲情感化与相互体谅。吴某二虽三次被判担责,但若缺乏对家庭伦理的内心遵从与对兄长的尊重,再多的法律责任也无法弥合亲情裂痕。本案提醒社会公众:家庭成员应秉持“兄友弟恭”的传统美德理性处理矛盾,避免因言语失当而“亲人变仇人”。纷争持续下去,无疑会不断对各自的家庭和生活带来新的伤害,与其执着诉讼胜负,不如放下成见,让司法成为修复关系的契机,而非家庭撕裂的终点。
编辑 刘倩 校对 卢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