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去年以来,内蒙古农民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获刑一案获得了广泛关注。3月12日,记者注意到,这一案件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

  周强在报告中提到,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保障广大农民放心从事粮食收购,促进农产品流通。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获刑一案一波三折。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民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6年4月15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争议。去年12月,最高法依法指令巴彦淖尔市中院再审该案,认为该行为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今年2月13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最终再审改判王力军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