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历时7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今年有望正式生效。今天(4月19日),在北京市新闻办“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卢志鹏介绍了上述信息。

2012年,在京举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使得谈判了近20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在北京落地。条约主要针对录制在“视听录制品”中的表演,为表演者规定了广泛的权利,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条约还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表演者纳入保护范围,有利于促进我国传统民间表演艺术发展,挖掘、推广我国传统民族表演艺术。

根据条约规定,3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正式生效。从以往情况看,国际条约从签署到生效大致需要6年到10年的时间。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约,我国成为继叙利亚、博茨瓦纳之后第3个正式批准该条约的国家。

卢志鹏介绍,截至目前,已有26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条约有望在年内正式生效。

卢志鹏说,近年来,我国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版权局一直致力于推动条约尽快生效,推动条约在国际上的认知。今年4月16日,依托北京国际电影节平台,北京市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中国办事处共同举行了电影与版权论坛,有针对性地邀请有意向批准或加入条约的17个国家版权高级官员参加。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吕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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