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江西鹦鹉案”二审在鹰潭市中院开庭。去年4月,邱国荣买了8只鹦鹉和4只鹩哥。鹦鹉是人工驯养繁殖且源头系合法繁殖,但他没有相关经营许可证。12月,他以“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邱国荣辩护律师郑晓静认为,无证收购他人基于商业经营利用目的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行为,不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庭审现场,邱国荣认罪,表示家庭困难,激动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