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坤玉)2019年6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公告,关于范冰冰诉王*飞、许*博、徐*志、陈*、韩*等五例名誉权一审胜诉案件公告期届满。



公告中称,上述五被告因分别在其个人微博账号发布针对演员范冰冰的恶意侮辱、诽谤内容,造成对范冰冰个人品行的贬损,降低其社会评价,被判构成对范冰冰女士名誉权的侵犯,须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40万元整。


新京报记者 张坤玉  编辑 吴冬妮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