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艳霞、许琪等16人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李利娟曾用名李艳霞,因其收养孤残儿童被称作“河北好人”“爱心妈妈”。一审宣判结果公布后,辩护律师李海林对于审判结果表示遗憾。李利娟儿子韩文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