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 李云琦)1月20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鉴于康得新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康得新表示,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对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确定2019年报表审计事宜,截至公告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对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进展,康得新内部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还未正式确定,应该快了,给我们点时间。”

去年10月23日,康得新对外披露解聘瑞华所事宜,并将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容诚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据康得新年报信息显示,2010年至2011年间,康得新的审计机构为瑞华所前身之一“鹏城所”,在此之后的2012年,康得新的审计机构为国富浩华,2013年起至今,康得新的审计机构均为瑞华所。

去年10月30日,康得新对外披露称,公司与容诚所未达成一致协议。同一天,康得新称,公司董事会于10月28日接到大股东康得集团提交的“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康得新2019年年审机构的议案”,随后,该议案于去年11月举行的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通过。

去年7月5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得新存在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不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

随后,康得新向证监会申请召开听证会就《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进行申辩,该次听证会于去年11月19日在证监会召开,主要争议集中在监管部门和康得新对于虚增119亿利润和虚假业务等问题的判定,听证会的最终结果将影响到康得新是否直接退市等问题。

据媒体报道,听证会上,江苏证监局调查人员现场表示,取得了多样性证据,足以证明康得新的造假事实。与此同时,康得新的代理律师表示康得新并没有否认造假,但无法认可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虚增利润金额。

1月20日,康得新在公告中称,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事宜的最终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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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超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