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见习记者 赵方园)8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了解到,其最新发布的2020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3类食品66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涉及3款酒类产品,分别是山西汾池春酒业有限公司的上党故事酒(清香型白酒),清徐县田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田府红葡萄酒,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黄酒。



公告显示,山西丰乐嘉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批次标称山西汾池春酒业有限公司的上党故事酒(清香型白酒),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8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美都汇购物广场销售的一批次标称清徐县田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田府红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山西帝豪蓝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批次标称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黄酒,生产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另外,三家酒企均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山西汾池春酒业有限公司的产品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清徐县田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也维持初检结论。


在不合格项目的知识普及中,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称,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甜蜜素是以环己胺为原料制成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一种低热量的甜味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2014) 中规定在葡萄酒、黄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新京报见习记者 赵方园 图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