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消息,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业界关注的网售处方药,《意见稿》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等。《意见稿》同时还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网售处方药是业界最为关注的重点之一。《意见稿》第九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意见稿》同时规定,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


《意见稿》还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第三方平台承担着重要角色。《意见稿》提出,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符合法定要求,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定期核实、更新药品网络销售资质信息。第三方平台应当保存药品展示信息、交易记录、销售凭证、评价与投诉举报信息。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


作为医药领域最受关注的政策之一,处方药网售历经多年演变。早在2014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放开处方药在电商渠道的销售。此后,网售处方药政策是禁是放,也一直成为业界关注重点,直到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出台,其中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让业界认为此举是为网售处方药“松绑”。


备受关注的因素之一,与处方药市场份额不无关系。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IMS)的一项数据显示,2015年处方药市场三大渠道(医院、零售药店、第三终端)占比分别为77%、10%及13%。预计未来10年,零售药店的市场规模占药品终端市场的比例将不断增加。另有数据显示,到2020年,处方药院外市场总容量将超过4000亿元;自院内向院外迁移的处方药总量有望近万亿元。在这一蛋糕面前,包括阿里健康、百洋、京东等在内的互联网平台及医药行业企业已经纷纷布局。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