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宝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以虚假整改欺骗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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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张宝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漠,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吉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宝祥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下一次吉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宝祥长期任职金融系统,去年11月被查。


官方履历显示,张宝祥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任长春市南关区区长,2008年任宽城区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党组书记、主任。2014年7月,张宝祥重返金融系统,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至去年11月被查。


张宝祥是十一届吉林省委候补委员。


党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根据规定,对张宝祥的开除党籍处分,须报中共中央批准。


另外,通报中对其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按照党章规定,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其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在张宝祥被“双开”之前,今年9月,他因涉嫌受贿,由白城市检察院向白城市中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9年间,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宝祥被查前,2018年12月,他的下属、时任吉林银行副行长王安华被查。今年9月,时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落马。他曾于2008年至2016年任职吉林银行,曾任副行长。


今年9月29日,吉林银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汲取吉林银行近年来发生的张宝祥、王安华等多起违法案件教训。


吉林银行主要负责人指出,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吉林银行员工身边的真人、真事、真问题,针对性强,警示性强,全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自觉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明底线,知敬畏。全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真正把管党治党抓实抓严,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有效监管,推进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张宝祥简历

  

张宝祥,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3年2月,任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1998年8月,任长春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0年12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

  

2002年6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06年1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6年8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12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

  

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4年7月,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11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