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还有一个月,民法典将要正式实施,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离婚冷静期”也进入倒计时阶段。明年想要离婚的话,要走几步路?


近日,民政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分为5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民政部印发的《通知》,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通知有两个“30天”,一个是冷静期,另一个则是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在这第二个“30天”内,如果没有到民政部门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销。


当然,如果双方都明确要离婚,在第二个“30天”内,可以带好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通知》明确表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家暴等情形遇到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与离婚冷静期相伴的争议是,如果有家暴等情况,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否会使受暴者遭受更大的伤害?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回应称,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适用该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重婚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从而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白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