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侯润芳)近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总顾问吴晓灵领衔的《资管大时代》一书发布。在新书发布接受多家媒体联合采访时,吴晓灵在谈到信用债问题时表示,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存在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债券市场没有实现有效的竞争、融资主体公司治理不完善等三个问题。她建议从三个方面完善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营造功能监管、统一执法的市场环境;建立有效的债券违约处置制度;加大债券市场的开放度,促进债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制度接轨。

吴晓灵表示,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是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存量规模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包括信用债在内的各类债券已经成为银行理财等各类资管产品的重要投资标的。

对于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吴晓灵认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评级机构在缺乏市场约束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竞争很难真正公正地完成信用评级工作,不能真正反映融资主体的信用差别。另外金融监管部门对投资标的的评级要求,弱化了金融机构对投资标的自主风险评判的积极性和能力。二是债券市场没有实现有效的竞争,市场主体没有选择债券发行、交易场所和托管场所的自主权,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形成机制。三是融资主体公司治理不完善,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约束机制,因而无法实现风险定价,不能发挥直接融资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

那么,如何完善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吴晓灵给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营造功能监管、统一执法的市场环境。“目前国内债券市场分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场外债券市场、银行间场外债券市场,目前这些市场尚不能完全互联互通,在统一执法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吴晓灵解释,2019年底《证券法》的修订,由于缺乏共识,未能将非公开发行市场明确入法,根据《证券法》的授权,建议国务院通过文件明确银行间市场是融资性债务工具的场外非公开发行的机构间证券市场,明确市场由交易商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市场发行的非货币市场工具由交易商协会实行注册管理。证监会应在现有债券注册制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法》实行功能监管。在功能监管的理念下,债券市场的三个登记托管机构在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上都应遵循金融基础设施的基本规则,这样无论登记机构归谁管理,也不会对债券的互联互通造成障碍。

二是建立有效的债券违约处置制度。吴晓灵说,债券违约是市场信用风险的表现,长期以来我们不允许违约债券风险暴露,于是产生了债券的刚性兑付,致使信用评级的错误难以纠正,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能力也难以提高,更大的问题是债券定价机制扭曲、劣币驱逐良币。近日一些国有发债公司和国有融资平台的债务违约的可能性引起市场高度关注,我们也看到了交易商协会对债务人的发函提示和效果。我们希望在债券违约处置时能进一步明确政府与融资主体的关系,更多地发挥市场组织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债券市场的开放度,促进债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制度接轨。一是整合入市渠道,优化债券市场入市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安排,对外树立“同一套标准、同一套规则”的良好形象。二是改进交易流程和结算安排,如全面实现券款对付(DVP)结算,延长交易平台服务时间至北京时间晚上8点,为境外机构提供循环结算服务和T+3以上交易结算服务等。三是完善人民币购售及外汇风险对冲,允许境外机构与多个对手方进行人民币购售和外汇风险对冲,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进行人民币资金兑换。四是会同财税部门明确税收安排,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五是允许境外机构自主选择签署衍生品主协议。六是外资评级机构备案注册后即可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展业。适合投资信用债市场的主体方面,由于债券市场收益相对固定、波动不是很大,因此我认为比较适合机构投资者大批量投资来赚取收益,而不太适合小的个体投资者。



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