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1月13日,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以“应急转贷”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的提示》。山东省金融监管局近日发现,一些所谓金融服务公司以“应急转贷”名义,以高息诱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宣称投资者资金主要为优质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贷款续贷问题,回款周期3-5天,并声称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提示,“该类行为冒用‘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名义增信、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从事向社会吸收资金业务的机构,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持牌经营。山东省金融监管局请社会公众登录“http://fangfei.dzwww.com”(山东省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网),点击相关链接,查询持牌机构资质,或致电相关金融管理部门了解情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同时公布了省内济南、青岛等16城市的非法集资举报、咨询受理电话,并提醒社会公众,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此外,山东省金融监管局也向社会公众呼吁,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忽悠。


值得关注的是,一个月前,即2020年12月14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国银保监会打非局局长向东,曾率调研组来山东调研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据山东省金融监管局披露,向东在调研时强调,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形势依然严峻,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防并举、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非法集资的全链条治理,有效遏制和减少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来自公安部官网1月7日最新披露的数据,2020全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涉案金额达1100余亿元。


“守住钱袋子、打击非法集资”。国家层面关于非法集资的立法工作,也于近期有了比较明确的动态。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等。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据悉,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赵泽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