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4月份,一些新规的实施或将影响我们的生活。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措施将施行、全国铁路又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延续……一起来看>>>


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新举措实施


图片来自北京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信息技术遇到的困难,国家移民管理局聚焦老年人出入境管理服务需求,从4月1日起,实施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捷的出入境服务。


这6项新举措主要包括:建立老年人办理证照“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减少老年人等候时间,老年人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并由窗口受理人员帮助老年人打印申请表,解决老年人填表困难。详情>>>


全国铁路4月10日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图片来自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


4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新图保留徐州东至连云港间7对动车组列车,将8对经徐盐高铁至连云港方向的跨线直通动车组列车改经徐连高铁运行,部分城市间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厦深高铁将按时速250公里运行,增开深圳至厦门快线列车7对,两地间最快2小时30分可达,压缩43分钟。同时,组织开行红色旅游列车,按“一日一图”优化客车开行方案。详情>>>


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详情>>>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图片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图片来自IC photo


3月25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将于4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视案件具体情形,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详情>>>


工程竣工决算不得超过1年


图片来自中国政府网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北京4月新规


  • 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


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详情>>>


  • 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将提高


去年颁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以下简称《标准》)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北京市发布的首个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标准》关注解决重点地区民生问题,对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医院,调高了停车配建指标,并作出了指标下限管理的规定。如三类地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路以外的中心城和新城集中建设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某新建医院,根据《标准》配建停车位,其数量将达到《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的2倍,能够大幅缓解停车矛盾,有效保障医生和患者停车需求。详情>>>


  • 7种情况下不得在胡同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


去年颁布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提出了7种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情况——宽度小于5.5米的胡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的胡同;设置为文化探访路的胡同路段;胡同交叉口及拐角处,距街角6米以内;四合院大门以及消火栓两侧2米以内;水、电、气等地下管道检查井周边1.5米以内;胡同内已经形成的居民日常交往、休闲的空间,均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首都之窗、新京报早前报道


编辑 马浩歌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