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我投资购买了一些股票,有的赔了好多。仔细一看,发现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或者进行内幕交易的,相关上市公司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了,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事儿归北京金融法院管吗?”这是一位小股民对自己是否可以在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疑惑。事实上,包括这一个问题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或涉P2P平台的相关民事纠纷是否可在北京金融法院起诉等多个问题,今天都得到了法官的专业回复。

 

为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成立,至今运行半月有余。4月11日,就线上线下大家咨询比较多的有关管辖的热门问题,北京金融法院的法官通过官方公号一一解答。

 

对于这位小股民或其他相似证券投资者的关切,据法官的具体介绍,在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之前,投资者想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需要根据被告的情况选择去不同的法院起诉。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凡是被告住所地在北京市辖区内的证券纠纷均可归北京金融法院审理。并且“投资者可以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能够实现证券纠纷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服务”。

 

据悉,除了证券纠纷外,北京金融法院还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其他比较常见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比如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还有些新类型的纠纷,比如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也在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广泛,一些网友也就“借贷纠纷是否可以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疑问。

 

对此,法官表示应区别不同情况。首先要区别相关的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因为根据目前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不包括刑事案件,比如涉P2P平台的刑事案件,就不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案件也没有列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内,管辖规定明确的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据介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跟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最大的区别在于合同中的贷款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例如,涉P2P平台的相关民事纠纷也不在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之内。”法官表示。

 

此外,包括“如果对证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等”等其他7方面问题,今天北京金融法院也给予了回复。

 

3月18日上午,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北京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北京金融法院的筹建工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北京金融法院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新设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在正式成立的当天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3月31日,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受理了四达时代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某等六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经过9天审查,4月9日该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据了解,该案也成为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首批金融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