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江西吉安“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新京报我们视频 出品



8月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9月1日,该院发布有关案情通报,表示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去年5月,八名男子在吉安市安福县对吴某进行围殴,16岁的吴某持刀反击,造成一名男子死亡。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八年,与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今年6月,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一审量刑畸重。
 
考虑到本案引发的强烈社会关注,吉安中院在作出二审判决前,对与该案有关的事实和庭审情况进行详细通报,并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细节、答疑释惑。这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之举,值得肯定。

▲还原江西少年遭8人围殴反杀案。新京报动新闻 出品


吴某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吗?这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法院最终将如何认定,舆论当下不好妄加猜测。但法院在通报中表示,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所谓“全面”,指的是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既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重视证实吴某构罪、罪重的事实和证据,也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重视吴某不构成犯罪、罪轻的证据;而“客观”则指,法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一切从案件的实际出发,不主观猜测,不偏听偏信。
 
法院做到了客观、全面,本案公平、公正就有保障。不过,通报也引发了一些争议。通报用比较大的篇幅,详细叙述了吴某参与犯罪的事实。除了被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他还参与了两起聚众斗殴,一起非法拘禁,三起寻衅滋事。但是,除了其中一起聚众斗殴外,他参与其他犯罪活动时均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8月31日上午9点,吴某母亲吴女士及委托律师杨涛进入法院。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看了通报,原来吴某劣迹斑斑,是要好好管管”,这是一些网友的看法。同时,也有人认为,既然这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也就和目前指控的吴某犯罪的定罪量刑无关,将这些事实公开,既不必要,也不应该。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是量刑的参考因素。所以,法院通报公开其过往劣迹,不好说一定没必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实毕竟发生在吴某16岁之前,当时他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未成年人,公开的确应更慎重一些。
 
尤其要强调的是,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只是量刑的一个参考因素;决定刑罚轻重的决定因素,还是其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程度。
 
换句话说,法院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决定量刑轻重,根据只能是他干了什么,而不是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就本案而言,吴某是否劣迹斑斑,和他在某一犯罪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本案引起广泛关注,再次引发社会对正当防卫的讨论。除了判决结果的公平、公正,公众还希望通过二审判决有说服力的论证,看到法院对控辩双方观点的采信逻辑。
 
毕竟本案二审判决,对于正当防卫的未来走向,或产生一定影响;二审判决书的说理程度,也将一定程度上决定公众对它的认可度。


特约评论员 | 李曙明(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实习生 | 韦英姿

校对 |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