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王真真)新京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到,在其日前公布的2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中,4批次酒类产品氰化物或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兴仁市兴旺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标称贵阳市花溪兰花山酒厂生产的特酱古酒氰化物含量19mg/L,兴义市华商联营食品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平坝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平坝酒氰化物含量12.57mg/L,两者均高于8.0mg/L的标准值。

另外,贵州古安南茶叶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古安南茶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茶酒酒精度数33.6%vol,低于37±2.0%vol的标准;贵州省黎平县翁萨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黎平县翁萨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翁萨苗家酿酒精度数24.0%vol,低于28±1.0%vol的标准。


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氰化物是酒类中一项重要安全指标。氰化物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神经方面的,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迅速丧失功能,继而使人体出现心跳停止、多脏器衰竭等症状而中毒,还可能引起后续的致癌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中规定,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中氰化物(以HCN计)的最大限量值为8mg/L(按100%酒精度折算)。白酒中氰化物(以HCN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加工,或是生产工艺不过关造成。

该资料还显示,《液态法白酒》(GB/T 20821—2007)、《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小曲清香型白酒》(DBS 52/ 005—2014)中均规定,白酒中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白酒中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新京报见习记者 王真真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李铭
图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