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王真真)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到,在其日前公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中,两批次酒类产品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哈尔滨农垦红旗连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一批次小米黄金酒,酒精度为52.5%vol,不符合50±1.0%vol的标准;肇东市福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农垦富裕宁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白酒,酒精度为43.9%vol,不符合42±1.0%vol的标准。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酒精度即是酒中乙醇浓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

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新京报见习记者 王真真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李铭
图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