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因涉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半年后,民营钢企龙头沙钢集团的监管处罚“靴子落地”。

沙钢股份(002075.SZ)5月10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沙钢集团”)通知,获悉沙钢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去年11月,沙钢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告知书》显示,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尉国实际管理一家名为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锦麟丰泰”)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 年、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锦麟丰泰借用沙钢股份股东之一孙廉洁的证券账户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股票,占沙钢股份总股本的1.1%。沙钢集团和锦麟丰泰未将持股减少1%的情况告知沙钢股份及时公告。

证监会认为, 锦麟丰泰借用孙廉洁证券账户,构成《证券法》所述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行为;沙钢集团隐瞒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持股比例减少1%时未告知上市公司及时公告,构成《证券法》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沙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并对锦麟丰泰、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尉国、孙廉洁给予警告或兼责令改正,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

沙钢股份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5月10日,沙钢股份收4.73元/股。

编辑 赵方园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