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关于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新华联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该部并对外披露。

问询函提到,新华联2020年、2021年、2022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近两年主营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及文旅综合,其中文旅板块毛利率连续两年为负,房地产板块计提大额存货减值准备。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要求结合新华联近年来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债务逾期情况、可实际动用的资金等,说明新华联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拟采取的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的相关安排,并相应提示风险。

同时,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要求结合新华联控股股东目前的债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说明控股股东相关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等。

编辑 武新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