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6月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股东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田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本次质押约1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34%,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36%。

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持有公司约16.08亿股,持股比例为38.83%;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约14.7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1.55%,占阳光城总股本的35.54%。
 
对此,阳光城方面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经营活动正常,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康田实业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及控股股东资金流动性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阳光城方面还进一步表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约10.7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89%,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25.97%;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约13.0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80.28%,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31.59%。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