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10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科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凡家居”)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证监会要求科凡家居对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等30个事项给出说明。
 
2021年1月,科凡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4000万元,科凡集团减少出资1000万元;同月,科凡有限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何倩芬认缴出资280万元,王飚认缴出资720万元。2021年2月,何倩芬将其所持科凡有限2.50%的股权以125.00万元价格转让给何志勇,本次股权转让按1元/注册资本(元)的价格平价转让。

科凡家居方面称,王飚、何倩芬通过减资后再增资的操作,系将其通过科凡集团间接持有科凡有限的股权调整为直接持有科凡有限的股权;何倩芬与何志勇系亲属间股权转让。证监会要求科凡家居说明减资行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程序以及先减资后增资的原因等。
 
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高新区谢泽建材商行原为科凡家居经销商,其2021年底至2022年初与多名消费者订立了定制家居产品合同并收取相应货款,但实际未向科凡家居下单、付款,并最终以运营不善无力履约为由拒绝向消费者交货。2022年3月该经销商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科凡家居已与所有向其反映情况的涉事消费者签订协议,受让该经销商对消费者的合同义务及消费者对该经销商的债权,同时代为向消费者履行交货义务,并拟对该经销商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请求赔偿损失金额在3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证监会要求科凡家居说明公安机关处理上述案件最新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科凡家居存在行政处罚事项。证监会要求科凡家居说明被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主管机构对其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相关处罚事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理由。
 
反馈意见还显示,科凡家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7.51万元、165.79万元和75.78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5.44万元、227.58万元和273.65万元,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合计金额分别为4744.16万元、5609.85万元和6387.77万元,后者占经销模式收入比例分别为11.63%、12.52%和10.37%。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模式进行销售,一般采用“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证监会要求科凡家居补充披露信用政策、应收账款规模较小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等。
 
编辑 王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