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12月2日,中国金茂与中国宏泰发展在港交所发布联合公告称,中国金茂将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

公告显示,针对此计划,法院将在同一聆讯上确认因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中国宏泰的已发行股本。批准计划及确认削减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的法院命令的正式副本,预期将于12月5日送交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

此外,中国宏泰已向港交所申请,而港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批准撤消中国宏泰股份于港交所的上市地位,自12月6日16时起即时生效,只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