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杨 李阳)新京报记者获悉,12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总结回顾了2022年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对明年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发布了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在2013年至2015年薛某某与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等7个案件中,法院判令薛某某共计偿还借款7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其未履行义务,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薛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分别于2014年5月29日、6月13日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但其仍未履行完毕。
 
后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薛某某隐瞒了其以案外人名义隐名持有一处商铺部分产权的事实,并于2021年4月指使案外人将其所有的房屋动迁安置补偿款146万元转移至他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其他债务,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虎丘法院将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薛某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022年11月,虎丘法院认定薛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法院认为,恶意隐瞒、转移资产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常见形式,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将大大助长拒执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本案中,被执行人利用隐名持有财产这一特殊情况转移资产,虎丘法院有效运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固定被执行人拒执的相关证据,依法追究了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此案的办理对那些身背债务却心存侥幸、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同时也彰显了人民法院通过打击拒执犯罪营造诚信社会的坚强决心。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