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戴轩)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解除乙类甲管。


国家卫健委发布消息称,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到疫情初期大部分病例有肺炎表现。


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其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为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于是决定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编辑 陈静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