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法庭内上一堂法治教育课,了解法庭设置的细节……1月11日下午,一群小学生在法院亲身体会了法律的庄严。

当日,参加第十九期新京报小记者活动的同学们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实地探访,了解法官们的工作。这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朝阳法院首次对外开放、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下法治教育活动。

法官助理王雯佳为小记者介绍法槌。

普法课堂“搬进法庭

新修订并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有哪些亮点?小学生们应该如何运用这一法律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在当日下午实践活动的开始,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法官助理王雯佳首先进行了主题为《守护“少年的你”》的讲座,带小记者们一起学习这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法治课堂就设在位于朝阳法院一层的第一法庭内,这也是该院最大的一个法庭,可容纳150人,小记者们听得格外安静、认真。王雯佳告诉小记者们,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可操作性,强化了法律责任,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确立了国家侵权责任并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爸爸妈妈如果外出务工能把孩子随便交给他人吗?”“校园周边的商店能否向中小学生售卖烟酒? ”“你可以带手机进学校吗?”讲座中,当王雯佳抛出这些问题时,同学们都摇头答道“不能”。王雯佳告诉小记者,此次修订的“未保法”将这些“不能”进行了细化。此外,她还给同学们介绍了新修订的“未保法”中的很多新增知识,这些法律知识都与小学生们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

提到“校园欺凌”,王雯佳通过湖南郴州市一所中学女生之间掌掴的案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包括哪些形式和特点。她介绍,“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身体欺凌,还有“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同学们集体孤立他人,将他人照片、隐私通过网络恶搞的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的范畴。她在提醒同学们注意的同时,也告诉大家学校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校园欺凌”。

法治课堂“搬进”了法庭。


“鸡娃”“KTV”成法治课堂关键词

快过年了,春节假期能去KTV唱歌吗?小记者们有人说“不”,也有人迟疑、不知如何回答。“其实这一问题很多家长也搞不明白呢。”王雯佳介绍,未成年人不能去KTV,未保法第58条对此有具体的规定。对于大家对这条规定的疑惑,王雯佳解释了两点理由,首先此类场所有形形色色的人,常有抽烟喝酒的场景,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其次,KTV里高分贝的音乐和闪烁的灯光、屏幕对儿童听力和视力也有影响。

“鸡娃”一词也出现在了这次的普法活动中,王雯佳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角度讲述如何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压岁钱”可以自己做主吗?“可以”“不可以”小记者们也产生了分歧。“法律规定‘压岁钱’的使用也要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王雯佳告诉同学们,对于被监护人可以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官最需要的是什么?成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在实践活动的采访环节,新京报小记者们争相提问。随后,法官们还带领小记者一起穿法袍照相、敲法槌,了解法庭设置等细节。

为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朝阳法院自2017年开始与新京报社合作,依托新京报小记者活动品牌项目,共同打造“少年记者”法治教育平台。集体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现场采访法官,近年来,在新京报小记者系列活动中,新京报和朝阳法院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新京报记者 刘洋  通讯员 曹璐 摄影报道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