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5月12日,根据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由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张根全酒厂等3家经营者生产的3批次白酒含有禁用物质甜蜜素。
 
据公告,标称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张根全酒厂生产的1批次白酒(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5日)、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胖子酒坊生产的1批次白酒(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2日)、达州市通川区王继超酒水经营部生产的1批次白酒(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5日),在抽检中被查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分别为0.414g/kg、0.483g/kg、0.00556g/kg,根据相关规定白酒中不得含有甜蜜素。
 
公开资料显示,白酒甜蜜素超标的原因有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风味,或者购入了含有甜蜜素的白酒为原料生产加工所致。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企查查信息显示,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张根全酒厂、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胖子酒坊、达州市通川区王继超酒水经营部均为个体工商户,其中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张根全酒厂的经营范围涉及散装食品零售,后两家经营者经营范围为涉及白酒加工以及销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