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重点打击的对象;将执法重点转移到失信被执行人明明有钱、但却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钱”可执行现象等执法环节。


最高法这个信息一发布,立即引发全社会广泛反响,广大民众都对最高法将失信被执行人执法“关口前移”,重点转向到“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的执法方式表示高度称赞,认为这种执法方式抓住了执行难的“牛鼻子”,是一次与时俱进的执法开拓创新!


当然,最高法对失信被执行人执法方式的转变意义重大:将会产生强大的社会震慑力,“无钱”可执行的尴尬执法格局将被打破,将极大地提升已判决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将起到有效推动作用;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秩序进一步好转,对推动信用中国、信用公民建设将带来强大的社会感召力。


众所周知,多年来,我国涉及财产执行的官司不断增多,尽管各级人民法院秉公执法,建立失信人“黑名单”制度,对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承诺、偿还债务、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不少失信人变成了“老赖”,成了执行难的一大顽疾,他们通过“狡兔三窟”的方式将财产分离,使法院难以执行到位;尤其通过假离婚、关联交易等方式提前转移财产等方式悬空债务,明明有钱,却故意让自己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导致人民法院无财产可执行,不仅使逃避债务的老赖本身得不到严厉整治,也使债权人权益无法得到根本保障,更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让不少胜诉人对法院判决执行失去了信心,更有不少民众对这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深感无奈。


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与时俱进,及时改变对被执行人的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打击规避执行的手段和能力,将执行关口前移,提升执行查控能力、进一步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建立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查询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理财产品、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同时,最高法还通过深入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多个部委联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此外,不断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畅通公诉和自诉渠道,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等,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准发现逃避执行行为。


显然,最高法上述措施,效果会非常明显,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有效攻克“老赖”拒执“堡垒”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上述执行方式的改变,有理由相信,未来失信被执行人“耍无赖”的空间将被大大压缩,“重信用守承诺”将变成社会价值主旋律,“逃债废债赖债”将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全民信用观念和信用能力将发生“质”的飞跃,全社会的信用状况也将得到极大改观。


作者/莫开伟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岳彩周

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