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37.3万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同比下降40%;起诉毒品犯罪46.7万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同比下降33%。


“批捕起诉数据的下降,说明禁毒工作稳中有进、趋势向好、成效显现,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元明指出。此外,毒品犯罪呈现新的特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量呈上升态势


“新型合成毒品名称、种类不断翻新,更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青少年群体容易因猎奇、从众等原因吸食毒品,社会危害大。”元明介绍,传统毒品以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量呈上升态势。


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检察机关起诉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案件大幅增多。“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主体,因管理不到位,甚至违法犯罪,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流入制贩毒渠道,社会危害严重。”元明指出。


元明介绍,最高检将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压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体责任,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网络销售渠道。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大幅增多的情况,2022年6月,最高检发布了以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涉及新型毒品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以及准确区分毒品犯罪与涉食品、药品犯罪等疑难复杂问题,为各地办理新型毒品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和证据审查、庭审指控、法律适用等工作提供指引。最高检还将发布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通报。


“网络+寄递”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

 

“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结算,交易流程‘人、毒、财’分离,‘网络+寄递’形式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元明指出,在交付环节,犯罪分子多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寄递毒品;在联系交易环节,犯罪分子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外,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暗语进行联系,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

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大幅上升的情况,最高检于2021年10月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等12个相关部门。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着重审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寄递领域犯罪,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开展自行侦查,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严惩寄递毒品犯罪,形成有力震慑。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3000余人,有力遏制了寄递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邮政局等17部门部署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表示,检察机关将发挥检察职能,紧盯寄递领域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扎实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部联动,加强外部协作,以合作之力深化平安寄递建设。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