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茂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警示函提到,经查明,2023年6月5日,世茂股份披露回购预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每股1.30元/股,相关方案于6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月12日,世茂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近期受到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的影响,为了能够切实推进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0元/股。


9月27日,世茂股份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回购期限已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75万股,实际回购金额5003.12万元,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50.03%,未完成原有回购计划。


世茂股份表示,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市场和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但是,公司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与投资者及市场预期不符。鉴于回购期内存在公司股价高于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公司部分时间段客观无法实施回购,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许荣茂予以监管警示。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