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2月11日,丰台区2024年寒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安排公布。据悉,此次转学采取线上申请方式,申请公办校且符合条件的八年级学生家长须在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根据《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申请时间和方式不同。申请公办校的八年级学生家长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txj203@126.com),发送成功后,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申请民办校的,应在12月19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记者注意到,转学工作分为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三类人群,每类人群又包括跨省转入/国外转入、外区转入/区内转学等不同情形,不同人群、不同情形下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


审核通过的,寒假放假前一周内,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公办校的将在12月27日前通过邮箱反馈,申请民办校的由民办校反馈。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所在片区或邻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此外,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同时家长向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在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