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吴为)1月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于军辞去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于军同志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军辞去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于军同志现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