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在专栏文章中表示,推动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整合,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农支小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的农信社实施市场化重组,重塑经营管理机制,拓宽生存空间,增强发展动能。稳慎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提升主发起行管理能力。


关于统筹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金融监管总局农村银行监管司还表示,农村中小银行要健全差异化特色化治理机制,结合最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研究完善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符合小法人实际、简洁实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重点加强股东股权监管,强化治理主体相互制衡,突出治理关联交易、大额贷款、异地贷款等难题,发挥公司治理在风险防控中的关键作用。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主发起行持股比例,建立主发起行主导的公司治理机制。


据金融监管总局农村银行监管司介绍,截至2023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55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14%;超过70%的法人机构和网点在县域,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全国县乡居民,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


当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国务院有力指挥下,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协作,推动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超过此前六年之和,大额贷款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贷款占总资产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发展态势整体向好,资本实力明显增强,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金融监管总局农村银行司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部署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决心,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住管好各类风险,强监管严监管维护农村中小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